研發利好持續釋放 兒童用藥市場茁壯成長
【來源:中國醫藥報 2018-5-15 發布】
“隨著我國二孩政策全面實施,兒童占總人口的比例將大幅提升,兒童用藥品種、劑型、規格匱乏的問題將日趨突出。”中國工程院院士桑國衛前不久在北京舉行的“2018中國兒童安全用藥大會”上表示,兒童用藥面臨研發成本高、市場容量相對小、臨床試驗難以開展等困難,要充分調動各方對兒童藥研發的熱情,就需要進一步加強政策支持,探索兒童藥研發補償機制。
在兒童藥研發生產的政策支持方面,河北省已先行一步。4月9日,河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河北省食品藥品監管局、河北省衛計委三部門聯合印發《關于促進兒童用藥產業加快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簡稱“政策措施”),從臨床機構建設、企業藥物研發、科研成果產業化以及醫保支付等方面給予資金或政策支持。
二孩時代呼喚加強供應
曾有專家預測,我國全面放開二孩后,每年將新增250萬新生兒。兒童基數的擴大,對兒童用藥供應提出了新要求。
官方數據顯示,我國兒童用藥在品種上基本能滿足需求。國家衛健委藥政司基本藥物目錄處處長劉嘉楠介紹,目前我國批準上市的兒童適用藥約有1400多種;2012年版國家基本藥物目錄中,大約85%的化學藥品可用于兒童;2017年國家醫保藥品目錄新增91個兒童用藥品種,目錄中明確適用于兒童的藥品(或劑型)已達540個。
但我國兒童專用藥品品種、劑型、規格匱乏問題仍不容忽視。《2016年中國兒童用藥安全調查報告白皮書》顯示,截至2016年6月,我國國產藥品批文總數為176652個,其中兒童專用藥品批文3517個,占比為1.99%。在現有3500多種藥品中,專供兒童使用的只有60多種,占總數的1.7%。在現有兒童藥批文中,中成藥中止咳祛痰類藥品批文占比達36.5%,化學藥中呼吸系統用藥占比達45.3%,已上市兒童藥涉及治療領域狹窄。
“實際上,我們所說的兒童用藥不足,更多的是安全信息或用藥依據不足,需要進行相關研究并補充臨床數據。”上海市兒童醫院藥學部副主任孫華君說。他的觀點得到了數據的印證。《2016年中國兒童用藥安全調查報告白皮書》指出,目前至少有50%的藥品沒有標注兒童的用法、用量,造成兒童濫用成人藥現象。“國內國外都存在這樣的問題。”孫華君表示,依據年齡折算用量、將成人藥減量給兒童服用,這樣做的前提是人類在成長過程中器官功能是線性發展的,但事實并非如此。
“兒童身體機能尚未成熟,組織器官處于發育階段,功能尚不完善,對藥物的反應與成人存在很大差異。”桑國衛認為,這種生理上的區別要求在兒童用藥研發的藥效評價和安全性評價環節采用有針對性的方法,因此要進一步加強相關基礎和關鍵技術的研究。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很多國家都經歷過這種情況。”國家藥品審評機構首席科學家徐增軍指出,我國在兒童藥研發上面臨的問題是很多國家和地區都遇到過的,我國一定能攻克這個難題。
據徐增軍介紹,用于兒童的藥物必須經過充分研究與評估,并進行兒童臨床試驗研究。上世紀90年代,美國也曾遭遇兒童藥研發困境,美國食品藥品監管局(FDA)批準的上市藥品中,只有20%~30%被證明適用于兒童;另有8%的藥品從藥理學上看適用于兒童,但卻沒有兒童用藥信息。
為了補上兒童用藥缺口,美國通過嚴格的立法來鼓勵或強制兒童藥物研發,其中包括《兒童最佳藥品法案》和《兒童研究平等法案》。“這兩個法案變成了永久法案,在美國兒童藥研發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徐增軍說。此后,美國有700多個藥品有了新的兒童使用信息。
《兒童最佳藥品法案》實施的目的是把最好的藥品用到兒童身上,它鼓勵已上市的藥品開展兒童相關試驗。如果廠家自愿開展兒童試驗,將該藥品對兒童是否有效寫入說明書,那么無論試驗結果是好是壞,該藥品都將擁有6個月的市場獨占期。對那些沒有專利、企業不愿意開展研究的藥品,美國也鼓勵健康研究院資助民間研究,以得到兒童適用信息。
《兒童研究平等法案》則要求新藥開發要重視兒童這一弱勢群體。研究者在開展新藥研究時,必須提交兒童研發計劃用于與監管部門探討并形成共識。是否完成兒童藥的研究部分,是FDA批準藥品上市的重要指標之一。
歐盟也采取了和美國類似的做法。公開資料顯示,歐盟于2007年開始實行《兒科藥品法規》,規定所有的新藥和新適應證都要向藥品監管部門提交其兒科用藥試驗計劃,并依據該條例建立了專事監管兒科用藥的機構——歐盟兒科藥物委員會。自2007年到2015年12月,歐盟共批準238種新兒科用藥和39種兒童藥物新劑型。
上述經驗對于我國解決兒童用藥難題具有借鑒意義。“我們必須認識到,新藥開發是一個長期而復雜的過程,研究過程中可能面臨諸多挑戰。”
徐增軍提醒說,企業要建立良好的研發團隊,從不同路徑進行研究開發。
頂層設計引導產業發展
兒童藥短缺問題引起了國家和政府部門的高度關注。2017年10月中辦、國辦印發的《關于深化審評審批制度改革鼓勵藥品醫療器械創新的意見》提出,要完善和落實藥品試驗數據保護制度,對包括兒童專用藥在內的幾類藥品給予一定的數據保護期,鼓勵研發創新。
在此之前,已有多部門發文,從多角度保障兒童用藥的市場供給。2016年以來,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衛生部門和國家藥品監管部門聯合印發鼓勵研發申報兒童藥品清單,兩批清單共有72個品種被列入。“清單涵蓋了兒科多個系統疾病的臨床急需用藥,目前已經有30余家企業提交了注冊申請。”劉嘉楠介紹說。
2017年12月,國家藥品監管部門出臺的關于鼓勵藥品創新實行優先審評審批的意見,將具有明顯臨床優勢的兒童用藥品列入優先審評審批范圍。“這幾年一直在出臺兒童藥開發指導原則,包括《兒科人群藥代動力學研究技術指導原則》《兒科人群藥物臨床試驗技術指導原則》和《成人用藥數據外推至兒科人群的技術指導原則》。我們分析總結了國際公用的一些原則,這些都是兒童藥開發時非常重要的指導原則。”
徐增軍說。
正在進行的“重大新藥創制”科技重大專項(以下簡稱“重大專項”),也對兒童藥的研發給予了充分重視。重大專項辦公室一位工作人員介紹說,據不完全統計,重大專項已經安排兒童藥研究30余項,累計投入中央財政經費超過20億元。目前已有小兒黃龍顆粒、EV71 型手足口病疫苗、Sabin株脊髓灰質炎滅活疫苗等創新成果上市。
此次河北省出臺的政策措施,是針對兒童藥研發面臨的難題對癥下藥。如針對研發資源的不足,河北省鼓勵建設兒科臨床研究機構,通過備案后即給予200萬元獎勵;對企業研發適用于兒童的創新藥,將在臨床不同階段給予50萬元~200萬元不等的補助;對兒童創新藥產業化項目,將給予專項資金補助。在促進兒童藥應用方面,河北省將加強醫保支付政策支持,在省級醫保藥品目錄調整時,按規定將兒童適宜劑型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
業內專家認為,隨著全國系列相關政策措施的相繼落地實施,兒童用藥市場將進入茁壯成長期。